市局各相关科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渠道和处理工作机制,确保投诉处理工作公正合法、规范统一、廉洁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影响广泛、责任重大。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明确投诉内容。
(一)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事项,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
(二)标准不规范问题。工作人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三)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四)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员管理、登记机构办事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其他情况。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等。
三、健全投诉渠道
(一)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大厅。
(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
(三)齐齐哈尔市12345便民热线。
(四)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投诉电话2736701,自然资源局权籍测绘投诉电话2714964。
(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督投诉电话2550581、2550970,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咨询窗口、意见箱等。
四、投诉处理程序
(一)通过投诉热线反映的问题,确保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二)对违反党风党纪、服务态度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处理。
(三)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由信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相关规定,限时答复信访人。
(四)咨询窗口、意见箱反馈的建议和投诉,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相关部门处理,限时答复投诉人。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