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永茂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红星南小区6号楼01单元1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904509。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永茂
2018年12月2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