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6)龙法执字第414号及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龙法执字第414号,依法将位于龙沙区五福小区32号楼00单元01层03号销售许可证公告作废。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纠纷调处科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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