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昂昂溪区铁南商服4号楼1-2层6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齐土籍国用92010)第0100735号。现根据《不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宝清
2019年3月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