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胜利小区9号楼正楼02单元06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0249318。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华
2019年1月10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