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英海等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人代岩坐落于建华区天增小区30号楼三区07单元08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310638号。现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英海等
2019年3月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