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伟《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
闫伟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富拉尔基区红岸办事处铁鸣委齐建2楼02单元05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伟
2018年12月26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