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儒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卜奎街东侧1单元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27244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8-0100007号证书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儒
2019年1月5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