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彩虹街道铁北委231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0019331。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强
2019年1月16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