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铁北办事处新区13号楼01单元05层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00)000675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丽红
2019年2月1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