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保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岸办事处繁华苑小区10号商住楼00单元01层1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007000747号。现根据《不动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义保
2019年1月10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