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芝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市政小区2号楼01单元05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2013003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3)02366789两证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芝
2019年1月3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