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铁锋区龙华街道新民西小区9号楼6单元3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0241444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立峰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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