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铁锋区水勘院5号楼01单元01层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02-0430959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玉丽
2019年2月15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