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光明小区18号楼05单元03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622844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丽英
2019年2月26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