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承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光明小区1号楼00单元01层13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531075。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车承娟
2019年1月3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