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铁北办事处新区点6号楼01单元01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04)0060035。现根据《不动产登记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国
2019年1月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