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运建园小区44号楼04单元05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33185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军
2019年5月20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