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继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石牌小区6(机关房产处石牌小区74)号楼01单元07层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031195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继民
2019年4月30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