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06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昂昂溪区宏顺嘉园二期1号楼商服16号
联系方式:0452-6327962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1 |
齐齐哈尔市水师华禹速冻他储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昂昂溪区水师营镇水师村 |
230205100200JB0004F0005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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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昂昂溪分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