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昂昂溪区石油楼3单元503室《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2002-009087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宝辉
2019年1月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