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青、卢秀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天增小区35号楼04单元05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627775号。现根据《不动产登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长青 卢秀兰
2019年5月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