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荣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00单元-2层27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90582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荣德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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