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文、王丽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东都汇A03-16号楼03单元06层01号《棚改备案介绍信》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丽文 王丽云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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