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岸办事处乙区46号楼08单元05层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富(2000)0012386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富琦
2019年4月1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