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天增小区27号楼01单元704号《商品房备案介绍信》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雪非
2019年5月2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