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黑0204执1144号之一精神,将登记在被执行人王丽颖名下的坐落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兴嘉园21号住宅楼01单元02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S201311041、建筑面积160.12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0.00平方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5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