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滨湖小区6号楼01单元70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200815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3-0236685。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强
2019年4月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