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富拉尔基区幸福办事处41街区6楼00单元01层04号,房证号S2016040552号和幸福办事处27街区12楼00单元01层02号,房证号S2016040553号两本《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炳秋
2019年5月3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