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安顺计委楼04单元01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G20071762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强
2019年7月18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