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2018)黑0203执恢65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将登记在齐齐哈尔双卫医用高分子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街东侧(不动产权证书号0169470)《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