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喜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北斗小区12号楼03单元05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815935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喜锋
2019年7月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