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为常俊岭颁发S201102414号房屋所有权证行政行为的通知

关于撤销为常俊岭颁发S201102414号房屋所有权证行政行为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9-07-05 02:06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不动产 专栏:通知公告

    原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2011年颁发的坐落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市场小区公建楼00单元0103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齐字第S201102414),经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2行终148号行政判决予以撤销。

    现依据生效法院判决,我中心将履行撤销程序,请将S201102414号房屋所有权证三日内交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交,我中心将公告作废。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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