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鉴琪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文化街金榜苑8号楼01单元19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417855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鉴琪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