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碾子山区兴华里26栋50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5000774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友
2019年7月1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