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东市场街道玉坤小区3号楼06单元20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20060820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2-0316922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平
2019年6月13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