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邸春甫本人申请,将坐落于建华区东读街道新华委115组证号0035350,面积5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该房屋注销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邸春甫
2019年4月28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