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福顺小区14号楼01单元07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31237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玉梅
2019年6月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