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新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权人张秀英坐落于建华区天增小区11号楼03单元08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309894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莉新
2019年7月18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