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星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203地段2号楼08单元06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10630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星罡
2019年7月8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