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春城,马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天增小区13号楼04单元07层0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G20121390,S201218316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311315号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丰春城 马艳
2019年7月1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