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旧物回收公司合建综合楼03单元08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300826号。现根据《不动产登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双
2019年6月1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