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宁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海山小区2号楼2单元3层4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证号:2017-001662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郭伟男
2019年6月1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