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孙玉国《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

关于孙玉国《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

发文日期:2019-07-16 03:57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不动产 专栏:通知公告

孙玉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青云小区38号楼04单元040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20094029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0-02362975号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玉国

2019年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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