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北华小区21号楼01单元03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241217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307914号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有富
2019年8月22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