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朱佩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

关于朱佩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

发文日期:2019-08-30 08:54 发文来源: 专栏:通知公告

依据权利人朱佩明申请,将坐落于龙沙区湖滨街道一厂11委293组一厂江北12栋6号《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该房屋注销登记,证号:0101169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佩明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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