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张振增《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

关于张振增《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

发文日期:2019-10-10 03:24 发文来源: 专栏:通知公告

张新奎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权人张振增坐落于建华区荣华小区3号楼04单元05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312952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新奎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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