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通不动产登记业务
“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22年提升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时效工作实施方案》(黑登财办〔2022〕4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全程网办”、“全城通办”、“跨城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完成第一阶段转移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全面开通11种类型业务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北三区、南三区,不包括梅里斯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开通“全程网办”服务模式。
二、“全程网办”的业务类型包括:
变更登记(个人为配偶在产权证添加名字或去掉名字)
转移登记(从开发商全款购买商品房)
转移登记(全款买卖二手房)
抵押登记(有证房屋办理抵押)
抵押注销登记(债务清偿后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对登记结果有异议)
查封登记、更正登记、换证、补证
三、申请人可登录“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线上提交经扫描或拍照的纸质申请材料,上传的电子数据被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接受并且能够检索识别后即可受理。申请人完成缴税缴费,可在线下载非税电子票据及电子完税凭证、增值税电子发票,业务办理完成后,权利人可登录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纸质证照免费邮寄送达,权利人也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现场领取纸质证照。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全面开通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齐不动产发[2022] 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