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 2024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黑环组发〔2024〕1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让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有效促进用地单位早开工、早投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项目用地重复提交资料、交地和交证不同时等问题,逐步实现新供土地“交地即交证”,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通过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确保用地单位在取得土地的同时能够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交地即发证”是指:土地供应与不动产登记环节相互配合对拟供应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书》、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及相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实施土地交付后,同步为用地项目单位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适用范围
市区范围内新增以划拨、出让、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并缴清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条件下,纳入“交地即交证”改革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
1.齐齐哈尔市土地储备和地产服务中心在土地出库之前完成测绘、权属调查指界、成果录入。
2.用地单位依照土地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审批部门即时将审批信息上传到一张图平台。
3.用地单位在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后,可申请“交地即交证”登记服务。
4.用地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约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5.不动产登记中心应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财务等相关信息以及税务部门完税等信息,避免用地单位重复提交材料,提前做好交地时登记发证各项准备工作。
6.具备各项条件后,土地交付手续办理当天,不动产登记中心即时完成不动产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
1.齐齐哈尔市土地储备和地产服务中心在土地出库之前完成测绘、权属调查指界、成果录入。
2.用地单位依照土地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审批部门即时将审批信息上传到一张图平台。
3.用地单位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时,可申请“交地即交证”登记服务。
3.用地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决定,全额缴纳相关税费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5.不动产登记中心应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相关信息以及税务部门完税等信息,避免用地单位重复提交材料,提前做好交地时登记发证各项准备工作。
6.具备各项条件后,土地交付手续办理当天,不动产登记中心即时完成不动产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职责分工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交地即交证”相关工作,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推动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环节前置,交地确认书与不动产权证书同步发放。
(二)用地单位是“交地即交证”的责任主体,对于无偿划拨取得土地的,须办理“交地即交证”,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的,可书面提出“交地即交证”申请,积极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及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税费
(三)不动产测绘机构应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地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积极做好地籍调查技术支撑工作。
(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负责做好地籍调查管理工作,对测绘机构出具的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入库。
(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对接宗地入库信息情况,根据用地单位“交地即交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核验土地出让金发票、完税凭证,及时办结首次登记。
(七)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利用建设工程审批平台和“一张图”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流程联通,保证地籍系统和登记系统数据的同步性、一致性、完整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完善机制,简化流程,积极落实“交地即交证”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协调指导。要加强对用地单位的指导服务,提前完成权籍调查质检和信息入库,预审提交的申请材料,积极推动“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
(三)健全联动机制。与税务建立“交地即交证”会商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
(四)严格依法登记。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交地即交证”登记服务,保证登记流程和申请材料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
(五)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做好“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我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