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建设部制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3月7日经建设部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8年8月20日布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4号)、2001年8月15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00号)同时废止。
《办法》共分六章、四十三条,详细地对注册、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条款进行了规定,使得管理办法更加规范化、法律化,更加行之有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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